(只適用於由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)
閣下可在遞交申請時,連同下列所須文件,以加快批核進度:
若閣下並非在職人士或因工作性質而未能提供入息證明,則無須提交上述第4項之文件。
本公司可按申請人個別情況,豁免以上有關文件。
指引 1.每份文件不可超過10MB; 2.每次最多可同時上載5份文件; 3.接受格式:jpeg、pdf、png、tif、gif、zip; 4.文件名稱不可包含符號(如#、*、$、&、%)
本人(等)保證本人(等)乃自願提供本申請表所為著促使 貴公司批出貸款及表明本人(等)償還貸款及有關利息的能力的資料,而且該等資料在所有方面均屬真實、正確無誤和完整。本人(等)明白 貴公司可拒絕該申請而無須向本人(等)發任何通知或告知拒絕的理由。本人(等)確認如該申請獲批准,該批准乃是由 貴公司依據本申請表內所提供之資料而作出。蓄意地提供任何虛假、錯誤或非完整之聲明或資料可能引致因欺詐或欺騙而成之刑事責任。 本人(等)聲明本人(等)在申請此貸款時,沒有向法庭申請破產或意圖於未來12個月內申請破產。 本人(等)已得悉及明白“關於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政策致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的通告”之有關內容,倘此貸款申請乃透過第三者中介人/公司轉介上述申請資料予 貴公司進行貸款申請,本人(等)同意轉介之第三者中介人/公司向 貴公司收取介紹/服務費或相關贈品。 本人(等)已取得上述緊急事故聯絡人同意,可為此申請向 貴公司提供及使用其資料。 本人(等)授權 貴公司為核實此申請書內資料及/或 貴公司認為衡量是否批准本申請而需要或值得考慮有關本人(等)財務狀況的資料而向本人(等)的僱主銀行、財務機構、緊急事故聯絡人或其他機構聯絡或諮詢。 本人(等)授權 貴公司向任何信貸資料服務機構、銀行、財務機構、收數公司或其他資料來源透露、交換本申請表內一切有關本人(等)之資料及本人(等)於 貴公司其他戶口之資料。 本人(等)授權 貴公司接觸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查閱本人(等)之信貸記錄及索取有關報告以作此項貸款申請。 本人可藉簽妥並交回永豐信貸之「拒收推廣資料/訊息」表格要求永豐信貸不使用本人之資料於市場推廣用途。